学生会
首页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新闻中心 学生会概况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规章制度
SHANQUAN
当前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物品借还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次数:204

一、 借物流程

各院系学生分会及各学生组织

1、借物者须从学生会网站下载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会物品外借申请登记表。

2、各院系学生分会及各学生组织借物由代办人填好登记表后依次到所在院系、团委、学生会秘书处盖章,方可到学生会办公室借用所需物品。

3、各学生组织借物由代办人填好登记表后先由相关组织负责人签字然后依次到团委、学生会秘书处盖章,方可到学生会办公室借用所需物品。

学生会

由学生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借出物品。

(注:学生会成员若借物目的是非学生会活动所需须严格按照各院系学生分会及各学生组织借物流程。)

二、 借物须知

1、 借物代办人须提前阅读学生会办公室物品借还规章制度所有事项。

2、 借物代办人须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经同意后方可凭物品外借申请表借用物品。

3、 借物代办人借还物品时须态度端正,语气温和。

4、 借物代办人借还物品必须在学生会人员值班期间,其它时间不得借还物品。

5、 借物代办人须当场点清所借物品数量并确认所借物品是否完好。

6、 借用物品必须用于学校正当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外借他人。

7、 借用期间如出现损坏、丢失现象,应及时向学生会秘书处反映,并按市场价如数进行赔偿。

8、 借物代办人应主动把所押物品交由学生会相关人员保管(所押物品可以是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

三、还物须知

1、 外借物品如期归还时,须确保物品完好、干净、整洁,无损坏现象。

2、 归还物品时应把所借物品一次性归还,不得连续归 还,如有需要,可以续借此物品,并办理相关手续。

3、 物品实际归还日期,应与代办人所填写的归还日期相一致,若超过三日未归还并且未申请续借,累计超过两次取消其所在单位借物资格(若是学生会内部将还会记入考核内容扣分项)。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会物品外借申请表.doc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