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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需使用公章必须填写三全学院公章使用登记表并向团委老师或学生会主席申请,经其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公章,使用公章必需严格登记使用人姓名、用途、时间。 二、需加盖公章的材料,须经主席团审核。对空白文件,以及格式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一律不得盖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团委老师或主席同意。 三、公章由学生会秘书处人员保管并掌握使用,不得未经批准私自使用或外借。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及更换印章,未经批准、未经学生会主席团及秘书处负责刻制及更换的印章,不发生效力。 八、公章使用流程: 1、使用人所在部门上级领导(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向主席团和秘书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 |